1996年之后,美国农业保险迅速发展,成为了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。2016 年,美国政府农业保险支出已超过农作物商品项目和土地休耕项目(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,2018) 。在2018年农业法案中,农业保险的预算继续高于农业商品计划,占到总预算的9%。美国政府采用保费补贴、对私营保险公司运营费用补贴、再保险支持等政策工具促进农业保险发展。具体体系构成为:美国农业风险管理局(Risk Management Agency,RMA)、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(FCIC)和经许可的农业保险公司(AIP)组成。其中,RMA负责主管联邦农作物保险项目,制定联邦农作物保险政策,制定保费补贴比例,对AIP和FCIC进行监管。而FCIC主要是为联邦农作物保险提供再保险(Government’s Share of Participating in UnderwritingGains and Losses),为农户提供保费补贴,为AIP运营管理费用提供补贴,和AIP共同承担承保的损失和收益。AIP是主要农业保险的提供者,它将从FCIC处获得再保险,和FCIC共同承担承保的损失和收益,并且可以从FCIC处获得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经营管理费用(Administrative & Operation,A&O)。农业生产者需要与商业化保险公司(AIP)签订农业保险保单,由商业化保险公司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费并提供保险理赔。农业生产者参加农业保险项目,一般需要承担一定的保费,所需要承担的保费比例与生产者所选择的风险保障程度有关。一般而言,风险保障程度越低,联邦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比例越高;风险保障程度越高,联邦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比例越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