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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部门接手企业社保或暂缓 社保降费方案亟待出台

税务部门接手企业社保或暂缓 社保降费方案亟待出台

文/时代财经柳军

  企业社保费用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工作可能要暂缓,且暂缓时间未知。12月27日,21世纪经济报道称已从一位权威知情人士处确认了这一消息。

  按照今年7月20日国务院印发的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等既定方案,从2019年1月1日起,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,并且在12月10日前,社保费征管职责将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。

  不过,上述政策一发布,便引发了部分企业对用人成本上涨的担忧。

  湖南某大型民营企业的人事经理曾向时代财经表示,“现在虽然公司所有人的工资都高于2880元,管理层的月薪甚至高达数万元,但都是按照2880元的最低基数来缴纳社保。如果合规缴纳,公司的社保支出将增加3倍以上。”她表示,由于税务部门稽查的强制性,企业不再有社保回避空间。

  类似担忧并非没有依据。中国自1999年开始将社保征缴权力赋予地方,当时政策明确,税务机关和社保机构都可以征缴社保费,具体情况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。

  时代财经梳理发现,截至2017年底,全国32个省(市、自治区)中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14个省市的社保费由社保机构征收,广东、浙江、江苏等17个省市的社保根据不同的险种和地区,由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联合征收,而内蒙古的社保费则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。

  以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地区为例,浙江(不含宁波)缴费登记率从2006年的51.6%提高到2016年的95.6%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北京的社保费仍然由社保机构征缴,2015年社保缴费登记率仅为42.9%。

  此外,中国企业在社保费用上“偷工减料”是普遍现象。据51社保发布的《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》显示,2017年中国仅有24.1%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,这也意味着,中国有75.9%的企业并未按照员工实际收入来缴纳社保。

  这种背景下,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的政策一出台,便催生了多地税务部门催缴企业拖欠社保费的现象。例如,江苏常州某企业欠缴社保费201万元,当地税务部门做出征收决定后,由于该公司未能全部履行缴纳义务,当地税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与此同时,黑龙江在全省开展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应缴未缴行为。此外,安徽、河南、江苏、湖北、四川等多地都有类似现象。

  追缴社保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林江当时向时代财经表示:“在中央倡导减税降费的时期,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甚至追缴社保,在外界看来有些不协调。”

  10月19日,人社部发文称,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,已经开展集中清缴的,要立即纠正。这无疑为企业送来了一颗“定心丸”。

  但即便如此,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,并在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交通出行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等诸多领域被限制的相关政策,仍然表现出政策对社保问题的重视。

  不过,随着既定时间临近,目前在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的政策方面并无明显大动作,反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的“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”、“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”等信号为企业带来更多减税降费的利好信息。

  目前,业内普遍认为“广覆盖、低费率、强征收”将是未来方向,也就是说,如果税务部门要全面征缴社保,则需要有新的降费率政策。

  社保费率如何下降直接关系到民营企业实际社保负担变化,这也关系到贡献了80%以上城镇劳动就业的民营经济发展,因此,社保费率下降新政备受民企期待。而据第一财经日前报道,目前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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